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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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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预看出了些许不对,不得不赶紧将话题扯开。

“嗯,家兄特命我来此查看,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不料被你等拿下了,倒让我一番好找。“

尉迟曜随口答道,对方的目光与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似乎根本不认识自己,这岂非咄咄怪事。

“你们认识啊,你朋友啊?“

刘稷饶有兴趣地问杨预,后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认得他?“

杨预本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心情大好之下也就陪着他玩了,两人勾肩搭背,都是一脸的笑意。

要说尉迟曜也算得久历江湖了,什么样的阵仗不曾见过,可是被这俩人一瞧之下,竟然有些受不住,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了。

这个年代,好男风不是什么新鲜事,士大夫蓄养男宠,为一时风尚,就连青楼之中,也有专门陪育以此吸引客人的,谓之青魁,盖因男婢常以青衫为装的缘故。

可问题是,尉迟曜的身上还没有加赏,只挂了一个都督府留后的虚衔,在兄长出外之时,代为管事,因此他便是一身的汉式长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腰间也只系了根普通的革带,穿着一双黑靴子,全都是公服出行的装束。

这倒也罢了,谁让他着的长衫,是唐人官制中最低的一档,青衫。

“我该认得他么?“刘稷心里明白,对方不但与自己相识,而且还是很熟的那种,可是记忆中根本没有这人的一点印象,这话该怎么说呢。

被他们这么一看,尉迟曜哪里不明白,这俩货眼中的戏谑和意味深长。

谁让他得确生得俊俏,又喜欢涂脂抹粉呢,刘稷也算见多识广了,就从没见过一个男子,生得如此白净,还擦了许多脂粉,身上的香味比女人还浓烈,想让人不误会都不成。

要知道,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连他自己在内,所见的男子无不都是皮肤黝黑,浑身汗味的。

“哎,你们笑够了没有。“再好的关系,被这么调笑,尉迟曜也有些不爽,杨预了解他的性子,最不喜欢人家拿这一点来说笑。

“府内已经知晓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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