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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是教你诈,是教你不吃亏的学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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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人都作出招供的选择,这对他们个人来说都是最佳的,即最符合他们个体理性的选择。照博弈论的说法,这是本问题的唯一平衡点。只有在这一点上,任何一人单方面改变选择,他只会得到较差的结果。而在别的点,比如两人都拒认的场合,都有一人可以通过单方面改变选择,来减少自己的刑期。

也就是说,对方背叛,你也背叛将会更好些。这意味着,无论对方如何行动,如果你认为对方将合作,你背叛能得到更多;如果你认为对方将背叛,你背叛也能得到更多。你背叛总是好的。这是一个有些让人寒心的结论。

为什么聪明的囚犯,却无法得到最好的结果?两个人都招供,对两个人而言并不是集体最优的选择。无论对哪个人来说,两个人都不招供,要比两个人都招供好得多。

囚徒困境这个问题为我们探讨合作是怎样形成的,提供了极为形象的解说方式,产生不良结局的原因是因为囚犯二人都基于自私的角度开始考虑,这最终导致合作没有产生。陷入囚徒困境的两个人,忠于协议和相互背叛哪个更为优势策略?面对困境,如何共同努力走出来,实现双赢?如何巧妙利用困境,解决棘手的难题?如何制造困境,降低商业的成本?在面对困境时,你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其实,囚徒困境给我们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是人的自私问题,第二是对别人的信心问题。在生活中,囚徒困境可能会随时发生在我们身上,所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走出囚徒困境。由于博弈的双方都是想取得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果,所以,首先应该要保证自己对对方充满信任是非常重要的。摒除猜疑的想法,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气氛,可以极大地帮助人们走出困境。

——18岁后要懂点博弈经济学

囚徒困境:出卖,还是合作

1950年,数学家塔克任斯坦福大学客座教授,在给一些心理学家作讲演时,他用两个囚犯的故事,将当时专家们正研究的一类博弈论问题,作了形象化的解释。从此以后,类似的博弈问题便有了一个专门名称——“囚徒困境”。借着这个故事和名称,囚徒困境广为人知,在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乃至生物学等学科中,获得了极为广泛的应用。所谓囚徒困境,大意是这个样子的:

甲、乙两个人一起携枪准备作案,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警方怀疑,这两个人可能还犯有其他重罪,但没有证据。于是分别进行审讯,为了分化瓦解对方,警方告诉他们,如果主动坦白,可以减轻处罚;顽抗到底,一旦同伙招供,你就要受到严惩。当然,如果两人都坦白,那么所谓“主动交代”也就不那么值钱了,在这种情况下,两人还是要受到严惩,只不过比一人顽抗到底要轻一些。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这样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我们给每种情况设定具体刑期):

如果两人都不坦白,警察会以非法携带枪支罪而将二人各判刑1年;

1944年的圣诞夜,两个迷了路的美国大兵拖着一个受了伤的兄弟在风雪中敲响了德国西南边境亚尔丁森林中的一栋小木屋的门,它的主人,一个善良的德国女人,轻轻地拉开了门上的插销。

如果其中一人招供而另一人不招,坦白者作为证人将不会被起诉,另一人将会被重判15年;

如果两人都招供,则两人都会因罪名各判10年。

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只判刑1年。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问题就这样开始了,甲、乙两个人都十分精明,而且都只关心减少自己的刑期,并不在乎对方被判多少年(人都是有私心的嘛)。

甲会这样推理:假如乙不招,我只要一招供,马上可以获得自由,而不招却要坐牢1年,显然招比不招好;假如乙招了,我若不招,则要坐牢15年,招了只坐10年,显然还是以招认为好。无论乙招与不招,我的最佳选择都是招认。还是招了吧。

自然,乙也同样精明,也会如此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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