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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内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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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在杀害小晨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晨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然后还买通了家里人,让死者的大伯向记者澄清,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警方所谓的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是什么回事,都是瞎编。

然而,凶手是否死者哥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一副骨架。在自然环境下,九天化尸恐怕是天方夜谭。而警方所谓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与不少于半年的自然腐化过程相比,九天很长吗?

鉴于这些疑问,警方还说,认为死者于死后遭受行军蚁啃尸,这个解释在理论上是最可信的,然而,这附近至今也没有发现行军蚁的报到,只是曾出现相比之下弱小得多的红火蚁≥然如此,每次发现红火蚁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若出现侵略性更强的行军蚁会没人知道吗?行军蚁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在非洲丛林中,老虎、大象大型动物发少量行军蚁的探路兵就会落荒而逃,土著发现它们,更会放弃村庄。

一只行军蚁也许没什么了不起,但一万只、十万只,甚至一百万只却足以在短时间毁灭一个小型村落。而一窝行军蚁,通常不少于二十万只,如果它们全爬到人身上,你认为它们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您吃剩下骨架。所以若有行军蚁出现,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

但是就为了儿子,厉同陷害了一系列的人,并且伪造了证据,将这件事生生压了下去。

确切地说,也不是他自己做的,而是他儿子干的。

厉同只有一个独生子,但是这孩子显然不怎么长进,专门研究邪术。

有一次,他抓了一个小童来练邪术,结果将其中一个弄死了,并在慌乱中将孩子丢弃在荒山中。

结果孩子的遗体还是被当地的山民在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包上发现,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的村民感到莫名的恐慌。

据说,孩子尸体仅剩一副骨架,全身的皮肤、肌肉、器官都荡然无存,眼睛也没有了,仅仅在手指上还有一点残存物,留在现场的还有一些毛发,当时根本无法辨识死者真正的身份,然而离奇的是,石化中学的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经DNA检测,警方当时就通知了家属,至于案情进展,由于厉同出面压制,则没有透露给媒体。

这孩子叫小晨,是家里唯一的孩子,非常懂事,从小就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妈妈每天凌晨4时就起床去五六里以外的市场准备一天的生意,而父亲5时左右起床给小晨准备早餐,大约6时就准时叫醒小龙,让他起床吃早餐上学,然后自己也去市场卖菜。

孩子就自己一个人吃饭上学,中午也回家吃饭。小晨是一个非常守纪律的孩子,基本上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谁也没有想到不幸会突然降临到这个普通家庭里。更让小晨爸爸妈妈痛心的是,孩子突然离去后,才发现很少有照片留下。除了小时候的几张照片,他所有的照片都是与同学的集体照、搞活动的合影、小学毕业留影等。

上初中后唯一的一次照相,竟然是拍摄学生证用的证件照。家里人就算是想怀念,居然也找不到照片。

后来更过分的是,厉同为了消除媒体影响等等,就制造了一系列证据,并且找了一个犯罪嫌疑人周某顶罪,还让他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周小晨的作案经过。目前警方定案是,周某与死者周小晨为同父异母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案发当日,心生怨恨的周某在路上碰见其弟周小晨,胁迫周小晨到一处偏僻山坡,采取扼颈手段致周昏厥后,用石块砸击周小龙致其颅脑破裂死亡后逃离现场。可据了解,周某杀害弟弟的现场极偏僻,距小路有一公里之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晨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晨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据悉发现小晨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显然这是个蹩脚的结果。但是,针对之前对此案的种种猜测、传言,警方专门表示:经初步调查,此案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针对学生的系列作案问题。之前流传的所谓绑架、车祸、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等猜测均与案件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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