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卑鄙的招数
灵溪微眯着眼睛在心里跳着脚的骂,但是,也就敢这么在心里画圈圈骂一骂了。
浑身酸疼,都是拜这人所赐。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火热和亢奋,也让自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怪不得菲菲说过,女人没尝过男人的滋味都能绷得住,一旦洞晓了男欢女爱的滋味,就好像孩子恋上了糖,个中滋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睁开眼,陆修远的脸庞就完完全全的在自己面前。
他的脸其实一点都不老,没有一丝瑕疵和褶皱。伸手戳戳,弹性很好。他闭着眼睛时,睫毛居然是有些翘翘的。狭长的眼缝,微撅起的嘴显出几许安逸和孩子气。鼻梁又高又直,真不知道怎么长的。伸手摸摸,绝对是真的。突然觉得阎罗王好偏心,把一个男人完美的一切都给了陆修远。
十年相寻两茫茫,那一次次的希望,失望,最终让一个坚毅的男人也变得绝望。
多情自古空余恨,他曾是一个情种,在寻人的十年中,却变成一个无情无爱,堪比苦行僧一样禁欲的男人。
一缕春风香自来,灵溪就是那春风里的清香,给自己驱走慢慢寒冬,终于让自己走出那个泥沼,开始起真正的有滋有味的生活。
陆修远从来就不是冷情绝爱的,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男人都渴望爱。他的爱浓烈,只是从前无人表达,而现在,他毫不吝惜了。
心理学上说,男女加深感情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肢体的亲密接触。陆修远觉得说的真对。现在他已经迷上她软软发丝间的味道,迷上她面颊上浅浅的梨涡,迷上她心底善良和坚强。
而再看看自己,肯定是投胎的时候,没给阎罗王包红包。
长长叹一口气,也没有了睡意,起身要下床去洗澡,却被那有力的手臂一勾,又给勾到一堵坚硬的怀里。
灵溪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你早就醒了?”
陆修远勾唇,魅惑的浅笑:“也没有很早,你把我的胳膊搬开的时候。”
“……”
虽然说了这么多迷恋,但也觉得都好抽象。陆修远是讲究实在的理智的,什么都喜欢量化的男人。所以,最后把那些抽象的东西都摒除,说粗俗点,就是爱上了这丫头纯美的身体。
翌日,太阳从窗子照到大床上,照到两人紧紧相拥的臂膀上。
灵溪不太舒服的想翻个身,奈何觉得身体千斤重,怎么翻都翻不动。于是下意识的睁开眼睛看看,就看见自己的胸口横亘着一条粗粗的手臂。
天啊,一条手臂都要把自己压死了。双手搬着手臂给扔到一边,闭眼又要睡,昨天那些羞人的记忆却是争先恐后的窜上来。
卑鄙的老流氓,老男人,老混蛋!我就说你老了,你跳起来打我啊。来打我啊!